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平公开、自主自愿、竞争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数量
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爱国爱党、遵纪守法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;
(二)年龄30岁以下,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,持有C级以上驾照;
(三)持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;
(四)身体健康,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;
(五)有综合文秘、电脑操作、文艺才能等特长优先录用;
(六) 主要从近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待业青年中招聘;
(七) 经用人单位培训考试合格。
(八)有较强的规矩意识,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。
四、相关事项
1、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后,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手续。
2、报名方式
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(高校毕业生)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,近期同底版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,于8月1日至8月4日下午5时前到市创建办报名。
地址:市政府5号楼211室
联系电话:5300198
联系电话:13891334834(王女士)